咸阳市国土资源局业务管理公开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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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内容 |
业务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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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乡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
乡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
报送可研——选址意见——环保意见等。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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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建设项目预审 |
建设项目预审 |
报送可研——预审申请表——申请报告。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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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土地登记公开查询 |
土地登记公开查询 |
查询人提出申请——对申请审核——缴费——查询。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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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权属纠纷调处 |
权属纠纷调处 |
申请材料(姓名住址、土地权属凭证、相关文件、争议双方书面协议等)——审查——调解——报政府作处理决定——有异议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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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协议出让 |
申请(所需资料:处置申请报告、土地权属证明、地块测量成果图和表、规划设计条件、改制方案、批准文件和土地评估报告)——审查资料踏勘宗地——局会议审议——政府批准——地价评估——支付价款签订合同。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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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拍挂出让 |
申请(所需资料:处置申请报告、土地权属证明、地块测量成果图和表、规划设计条件、改制方案、批准文件和土地评估报告)——审查资料勘踏宗地——局会议审议——市招拍挂委员会批准——地价评估——公告——组织实施竞买——支付价款签订合同。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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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土地开发整理 |
土地整理 |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程序①各县区局根据本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在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范围内择优上报项目(上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图幅、图斑、规模面积、复垦后地类)②市局根据各县区上报项目情况,实地踏勘项目;③市局耕保科根据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实地踏勘情况,编制项目计划,报局务会研究;④经局务会通过后,组织测绘单位初测项目面积;根据《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局正式上报项目申报材料;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程序①市局与县局签订土地开发整理协议;②根据《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由各县区局负责组织项目点的招投标工作。市局派人参加开标会议;③招标完成后拨付首期项目起动资金(约占市级投资总额的30%);④项目开工后,市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⑤根据检查情况下拨项目中期资金(约占市级投资总额的40%); 第三阶段:项目验收程序 ①项目点工程竣工后,县区局组织自查自验,然后向市局提出正式验收申请;②市局根据各县区验收申请,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对项目验收(验收方法:听看音像资料汇报、查验资料、踏勘现场);③市局组织测绘单位对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面积复测;④根据《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局上报验收资料;⑤拨付剩余资金(根据实测动工面积具实结算);⑥各县区局上报项目审计资料;市局对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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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复垦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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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开发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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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农用地转用 及土地征收 |
农用地转用 及土地征收 |
用地单位可研、预审意见、用地指标、选址意见、项目备案等——分局:项目用地征地程序,并加请示报市局——收文、会审、缴费、组织批次——报省厅会审——报省政府常委会研究——省厅发缴款单、转账、发文——市局上会、交纳土地管理费、发文。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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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
村组书面申请——审查流转材料、现场踏勘——局务会审议——局内审签并报市政府审批——缴纳相关费用——发批准文件。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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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土地估价结果备案 |
土地估价结果备案 |
申请(提供资料:申请书、评估解雇一览表、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评估结果备案表、相关批准文件)——审查资料、现场踏勘——局务会审议——同意备案。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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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采矿权办理 |
采矿权登记、发证 |
采矿权申请受理(40日做出决定)——若准予登记,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规定矿区范围批复——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30日内办理完)——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通知矿山所在的县政府进行公告。 采矿权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①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②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③新设立的矿山企业持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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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权转让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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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权变更、延续、注销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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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征收各种 资源规费 |
采矿权使用费 |
采矿权使用按1000元/年.平方公里征收,由矿权人先进金或转帐直接缴纳。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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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产资源补偿费 |
按当年实际产量和销售量的一定比例上缴,上缴后申征部门开具发票。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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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采矿权采矿 许可证年检 |
采矿许可证年检 |
参照《陕西省矿山企业年检暂行办法》由采矿权人填写矿产企业年检表及相关资料,上报矿管科。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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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发证 |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
1、受理在3个工作日完成 2、地籍调查成果复核、补调在5个工作日完成: 按《城市地籍调查规程》进行,已提交地籍调查资料的要进行复核。 3、公告在15个工作日完成: 只适用初始土地登记,公告期限为十五天。 4、报批在4个工作日完成: 由发证处提出初审意见,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5、注册发证在2个工作日完成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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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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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纪检监察 |
纪检监察案件办理 |
受理——初校——立案——调查——移送审理。 |
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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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更新责任单位:秘书科 责任人:郑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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