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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07]92号)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咸阳市国土资源信息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局(咸阳市玉泉西路)办文窗口查阅《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咸阳市国土资源信息网
网址:http://www.xylr.gov.cn或 www.xygtzyj.gov.cn
2、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触摸屏系统和LED大屏幕。
3、相关新闻媒体,如咸阳市政府网、咸阳日报等。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局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受、登记、分办工作。
本局的受理地址为:咸阳市玉泉西路咸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29-33549450。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咸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y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话、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局自收到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信息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局监察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29-33550617;办公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咸阳市国土资源局;邮政编码:712000),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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